北京海淀區有污水處理廠4個
1、清河污水處理廠A/A/O(投運時間年月,設計處理能力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萬立方米/日)
2、肖家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A/A/O(投運時間年7月,設計處理能力2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2.萬立方米/日)
3、永豐再生水廠-氧化溝(投運時間年月,設計處理能力2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1.萬立方米/日)
4、溫縣再生水廠A/A/O(投運時間年月,設計處理能力2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1.萬立方米/日)
北京懷柔區共有1個污水處理廠
懷柔區污水處理廠-氧化溝(投運時間年月,設計處理能力7.5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4.萬立方米/日)
北京門頭溝區共有污水處理廠個
1、百花山景區污水處理站-MBR(投運時間年7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2、京煤集團吳華公司木城澗煤礦大臺井生活污水處理站A/O+生物濾池(投運時間年8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3、龍泉賓館污水處理站-活性污泥(投運時間年1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4、門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SBR(投運時間年月,設計處理能力4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1.萬立方米/日)
5、青龍鎮污水處理站+mbr投運時間年7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6、臥龍崗再生水廠A/A/O(投運時間年7月,設計處理能力4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1.萬立方米/日)
7、雁翅鎮付家臺污水處理站-MBR(投運時間年7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8、雁翅鎮污水處理站+MBR(投運時間年7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9、楊坨污水處理站-活性污泥(投運時間年1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永興小區污水處理站-活性污泥(投運時間年1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中糧龍泉山莊污水處理站+接觸氧化(投運時間年月,設計處理能力0.萬立方米/日、平均處理水量0.萬立方米/日)
請參考 /html/wsclcbj3.htm
懷柔區水務局的主要職能在于制定和實施水務發展戰略,其中包括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鎮總體規劃以及重大建設項目中與水務相關的論證工作,并負責流域水資源規劃的制定。
在水資源管理方面,局方統一管理全區的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空中水,制定并監督執行水資源供求計劃和水量分配調度方案,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征收,發布水資源相關數據,并負責水文工作的管理。
對于供水行業,懷柔區水務局負責制定和監督技術、運營、服務和供應等方面的管理規范,負責供水行業的特許經營和自備井的管理,同時監督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水質安全。
在節水和排水管理上,局方負責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政策的制定,以及排水、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行業的管理工作,包括特許經營實施、設施維修養護、污水處理費征收和排水水質監測等。
此外,懷柔區水務局還承擔河道、水庫和堤防保護,監測水質和水量,研究水功能區劃分和水環境治理方案,參與水務工程的規劃、建設和驗收,組織農田水利建設和水土保持工作,參與水務資金管理和水價改革,協調防汛抗旱工作,并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處理相關水事糾紛。
最后,該局還負責完成區政府交付的其他相關事項。
懷柔區水務局的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明確,由張書遠局長主持全局的全面工作。他主要負責人事和財務方面的管理。
鄭建中擔任黨委書記,領導水務局的黨委工作,確保黨的方針政策在水務局的有效實施。
劉瑞錄作為紀檢書記,他的工作重點包括黨建、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綜合治理以及機關管理、工會、共青團、婦聯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直接管轄辦公室、監察科、政工科、綜合服務中心以及水務局窗口。
郭義軍副局長負責綜合計劃、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質量監督、水利科技和安全生產等事務,具體指導綜合計劃科、質監站、水保站、水土保持試驗站、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和水務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中心。
劉久龍副局長則負責農田水利、供排水污水管理、水政執法、水務普查等關鍵領域,他領導建設科、供排水科、水政科、管水員管理辦公室、水普辦以及各水務站、雁棲污水處理廠、執法大隊和供水所。
最后,魏自剛副局長主要負責水利工程管理、河道管理、防汛抗旱、節水工作、水庫移民和水務志的編寫,他監管工程管理科、防汛辦、各水庫管理處、潮白河管理所、節水辦、移民辦和水務志的編撰工作。
一級保護區的嚴格限制:
建設活動:禁止在非建設區和非旅游區新建、改建或擴建除水利或供水工程以外的項目。防護措施:重點地段設有防護網,禁止游客和其他無關人員越界。水質管理標準:
執行標準:一級和二級保護區內執行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二級標準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的生活飲用水源衛生標準。禁止活動:
一級保護區:禁止排放污水、傾倒垃圾、游泳、放養禽畜、洗刷器具、毒魚、炸魚、電魚、設置污染源、進行污染水質的旅游活動,以及未經批準的車輛上壩和船只下水等。二級與三級保護區的建設限制:
二級保護區:禁止建設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污水的建設項目。三級保護區:禁止化工、造紙、制藥等對水質有嚴重污染的建設項目,其他建設項目需遵守相關規定。單位責任與監管:
遵守法規:保護區內的單位需遵守水源保護法律、法規,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排放標準:一級保護區內的單位排放水污染物需執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一級標準。污水處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完好和安全運行,制定防止污染水源的應急措施,檢修、改造或更新需提前報批。水質污染事故處理:
應急措施:發生水質污染事故時,相關單位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減輕污染,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環境保護管理部門報告。總量控制:市環境保護局對污染源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超標單位需限期治理。生態保護與網箱養魚:
生態保護:市和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在保護區內大力植樹造林,保護自然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網箱養魚:在密云水庫從事網箱養魚的單位和個人需遵守相關批準的規模和地點,禁止在特定范圍內從事網箱養魚。請注意,以上內容是基于對條例內容的理解和概括,并非直接引用條例第三章的原文。如需獲取具體的條例內容,請查閱相關的官方文件或法律文本。